來源:金山教育 2018-03-21 15:43:14
	  2018年上海市金山區(qū)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本市戶籍“人戶分離”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細則
	
	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、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〈上海市戶籍人員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滬府辦〔2011〕74號)和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滬教委基〔2018〕9號)等文件精神,就金山區(qū)落實本市戶籍“人戶分離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、少年回居住地享受義務教育工作,制定本細則:
	
	  一、基本原則
	
	  按照“免試就近入學”和“人戶一致”優(yōu)先的原則,根據教育資源和學生人數(shù)分布實際,科學規(guī)劃落實本市戶籍適齡兒童、少年在居住地辦理入學登記手續(xù),根據實際情況統(tǒng)籌安排入學。
	
	  二、實施范圍
	
	  本區(qū)各街鎮(zhèn)、工業(yè)區(qū)。
	
	  三、適用對象
	
	  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人戶分離登記并持有《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(zhí)》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、少年。
	
	  四、實施細則
	
	  本區(qū)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、少年按居住地(以《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(zhí)》為準)辦理登記入學,具體按照以下順序統(tǒng)籌安排辦理入學登記:
	
	  1.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、少年父母或本人,并擁有主要產權;
	
	  2.居住地產權人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、少年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并擁有主要產權;
	
	  3.居住地為租賃房;
	
	  4.其他情況者。
	
	 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位情況和適齡兒童、少年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(qū)域內統(tǒng)籌安排。
	
	  五、有關說明
	
	  1.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,家長應明確作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。
	
	  2.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、少年人數(shù)超過片區(qū)內學校計劃招生人數(shù)時,由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。
	
	  六、相關信息
	
	  1.金山教育網:http://www.jsedu.sh.cn/;
	
	  2.招生咨詢;
	
	  教育局基教科:57932039(小學);57931825(中學);
	
	  3.監(jiān)督電話:579325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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