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家長幫論壇佛山站 2017-12-22 20:27:33
	
	
	 。3)根據(jù)申請人志愿安排學位。當?shù)谝恢驹笀笞x人數(shù)多于
	
	  學位數(shù)時,采用抽簽派位辦法;按第一志愿抽簽未取得學位的,
	
	  根據(jù)第二志愿學校的學位空缺情況,參加第二志愿抽簽分派學
	
	  位;仍未取得學位的,由鎮(zhèn)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到第一、第二志愿以
	
	  外的學校。抽簽時間為 2017 年 4 月中下旬。
	
	 。ㄈ┑谌浩胀ń枳x生
	
	  積分申請受理和計分辦法由龍江鎮(zhèn)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綜合
	
	  9
	
	  管理服務中心待后公布。
	
	  1.入學方式: 根據(jù) 《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》 ,
	
	  實行積分入學。申請人憑積分取得學位后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到學校
	
	  辦理注冊手續(xù)。
	
	  2.資格條件:
	
	  在佛山市居住且已連續(xù)辦理半年以上
	
	 。ê肽辏
	
	  《廣東省居住證》 ,目前居住地點在龍江鎮(zhèn),在居住證有效期范
	
	  圍內(nèi)申請積分達到 30 分或以上人員的子女,方可申請普通借讀
	
	  生學位。申請人必須本人到積分受理點辦理,不得代辦。父母雙
	
	  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喪失監(jiān)護權的,
	
	  可通過其他合法監(jiān)護人的
	
	  名義申請積分入學,相關證明材料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供
	
	 。ㄈ缬凶兓,以上級最新公布的文件為準) 。
	
	  3.申請時間:
	
	  2017 年4 月22日至5月6日
	
	  (節(jié)假日除外)
	
	  。
	
	  4.申請地點:
	
	  申請人按所持居住證上列明的居住地址到所屬
	
	  村(居)的流管服務站辦理積分申請登記。
	
	  5.申請材料
	
	  申請人提交《普通借讀生申請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登記表》
	
	 。ㄒ皇絻煞荩┘坝嘘P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(詳見附件四) 。
	
	  6.錄取辦法
	
	 。1)
	
	  學位申請人根據(jù)鎮(zhèn)教育局面向社會公布的可用于接收普
	
	  通借讀生的學校及學位數(shù)量情況填報志愿,
	
	  如填報的志愿是沒有
	
	  學位空額的學校即視為無效志愿。
	
	 。2)
	
	  鎮(zhèn)教育局根據(jù)全鎮(zhèn)可用于接收普通借讀生的學校及學位
	
	  10
	
	  數(shù)量情況,統(tǒng)一劃定最低錄取線(積分線) ,按申請人報讀志
	
	  愿次序和積分高低分派學位。
	
	 。3)
	
	  在積分相同、
	
	  排名并列的情況下,
	
	  根據(jù)申請人個人素質(zhì)、
	
	  參保情況、居住情況三項指標的所得分數(shù)確定積分排名;如排名
	
	  依然并列,則按申請人在我鎮(zhèn)工作年限確定積分排名,工作年限
	
	  以辦理居住證歷史記錄為依據(jù)確定(如有變化,以上級最新公布
	
	  的文件為準) 。
	
	 。4)按志愿未分派到學位的上線生,由鎮(zhèn)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
	
	  到其他學校入讀。
	
	 。5)錄取后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注冊確認就讀的,作自動放棄
	
	  學位處理,空出學位,根據(jù)積分排名情況進行補錄。
	
	  六、信息發(fā)布工作
	
	  通過“智慧龍江”服務平臺、龍江鎮(zhèn)政務網(wǎng)站、龍江鎮(zhèn)新市
	
	  民服務信息網(wǎng)、龍江鎮(zhèn)教育信息網(wǎng)、 “順德龍江教育”微信平
	
	  臺等網(wǎng)絡媒體及其他形式,面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、各校招生計
	
	  劃、報名程序、報名地點、錄取情況等信息,公布時間節(jié)點如下:
	
	  (一)2017 年 2 月中下旬,向社會發(fā)布招生方案,公布各學
	
	  校招生計劃、報名程序和報名地點等信息。
	
	 。ǘ2017 年 3 月下旬,在完成戶籍生招生工作,核實各公
	
	  辦學校學位剩余后,
	
	  向社會公布可用于接收政策性借讀生的學校
	
	  及學位數(shù)。
	
	 。ㄈ2017 年 4 月中下旬,向社會公布政策性借讀生的錄取
	
	  11
	
	  情況,以及可用于接收普通借讀生的學校和學位數(shù)。
	
	 。ㄋ模2017 年 5 月底,向社會公布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分數(shù)
	
	  線、錄取及補錄情況。
	
	  七、其他事項
	
	  (一)每一個適齡兒童只允許在一個報名點報名,不得重復
	
	  報名。
	
	  (二)在讀小學的適齡兒童不得重新報讀一年級。根據(jù)國家
	
	  學籍制度,重新報讀無法取得學籍,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
	
	 。ㄈ⿲卧旎蛱峁┨摷俨牧系,依法追究申請人和有關人
	
	  員的責任。
	
	 。ㄋ模
	
	  證明材料必須在受理截止時間前提交,
	
	  逾期不予受理。
	
	  (五)本辦法由龍江鎮(zhèn)教育局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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